法制網訊 記者馬超 通訊員劉健 張培
  婚外情本就不是什麼光彩的事情,不僅如此,“情人”還給男方生下一個男孩。為給男孩辦理戶口,男方偷走了妻子的身份證,結果,妻子以侵犯姓名權為由,將丈夫及情人和醫院告上了法庭。近日,江蘇省連雲港市海州區法院審結了此案。
  結婚多年未生育 丈夫找到情人懷孕生子
  王軍與張巧是夫妻,兩人結婚多年,通過白手起家、辛苦打拼,家境逐漸殷實。但是兩人年近不惑,還沒有孩子,一直困擾著兩人。
  眼看將後繼無人,一次偶然的機會,王軍認識了有夫之婦白麗,並逐漸發展成為情人關係。兩人偷偷交往以後,白麗懷上了王軍的骨肉。
  因為考慮到將來要為兒子上戶口,王軍就瞞著張巧,偷出她的身份證,以王軍和張巧的身份辦理入院手續,併在該院生產,辦理出生證明。
  2012年的一天,白麗為王軍生下一個男孩。
  婚外情敗露 妻子和情人雙雙離婚
  俗話說,紙是包不住火的。喜得子嗣的王軍高興沒幾天,此事就被張巧發現。想著兩人多年來吃的苦,好不容易才過上幸福的生活,誰知老公竟在外沾花惹草,並且還生下孩子,憤怒的張巧立馬與王軍辦理了離婚手續。
  白麗當時因為貪圖王軍的錢財,和王軍有了婚外情。當時王軍和張巧夫妻關係很好,只為生一個孩子傳宗接代才有了婚外情,現在王軍了了心愿,就把白麗拋棄。
  後來,白麗和王軍有婚外情並生下一個小孩的事情被白麗的丈夫知道,看到白麗作出如此不倫之事,白麗的丈夫也選擇了和她離婚。
  侵犯姓名權 妻子將丈夫等告上法庭
  離婚後,張巧得知自己的身份證被王軍盜用,並用於王軍和白麗所生孩子而且辦理了出生證明,於是,張巧就將王軍、白麗、醫院訴至法院。
  經過親子鑒定後,確認白麗確是孩子的生物學母親。
  我國民法通則規定,公民享有姓名權,有權決定、使用和依照規定改變自己的姓名,禁止他人干涉、盜用、假冒。凡是非法干涉、盜用、假冒他人的姓名的,不管是或否造成他人的財產損失,均構成對他人姓名權的侵害。
  在本案中,醫院也存在一定的過錯,醫院辦理住院手續是當事人自己填寫材料,但在辦理出生證明時,是有小孩的父母均到場,並出具身份證,填寫相關信息後,才能辦理出生證明,醫院對小孩父母的身份證等信息有形式審查的義務,因為醫院審查不嚴,才會出現此事。
  本案中,王軍、白麗用張巧的身份證辦理出生證明,侵犯了張巧的姓名權,依法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
  經法院調解,王軍、白麗賠償張巧6000元精神損失,並書面道歉;由醫院協助變更孩子的醫學出生證明。(本案當事人均系化名)  (原標題:男子與有夫之婦偷情生子 為辦戶口偷走妻子身份證被訴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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